关于中心城区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报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豫建市〔2025〕135号)《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103家建筑业企业(注册地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通报如下:
河南板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3家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之规定,现责令上述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时间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联系电话:7639789
电子邮箱:xyszjjejsh@163.com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