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根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住建领域市场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2025年8月至9月,洛阳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对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下达了《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河南平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越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昌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瑞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家企业整改期届满后未完成整改,已不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拟撤回河南平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越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昌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瑞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的相应资质。
因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皆无法有效送达,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采用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告的方式,依法向河南平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越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昌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瑞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告再次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企业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书面陈述或申辩请邮寄至联系地址。
联系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万众金融广场B座517室
联系电话:0379-63601281
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