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停止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试行期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于近日收回审批权限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停止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30日0时起,停止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
二、2026年7月30日0时前已正式申报的业务,将按照申报时间顺序分批次继续办理,严格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请相关企业及申请人及时关注办理进度。
三、已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资质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依规开展事后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建筑业企业资质省级审批权限拟于近日收回,权限调整期间相关业务按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办理。
特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