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准予蜀川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等24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对蜀川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等24家建筑业企业提交的资质注销申请及审查意见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异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示结果,现正式决定:准予蜀川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等24家建筑业企业的相关资质注销。
上述企业的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失效。请相关企业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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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