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确定我市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主体企业的公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5〕10号)文件规定、要求,经企业申请,市政府同意,确定南阳宛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我市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主体企业,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负责购买存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后期运营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