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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承接实施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事项的通知
  • 2021-5-2 21:45:06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承接实施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事项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12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办〔2021〕1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承接实施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的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承接范围和方式

      (一)承接范围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包括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培训、考核等事项。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包含7个子项,分别是: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证书补办。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包含5个子项,分别是:首次申请认定、资格证书变更、资格延期认定、资格证书注销、资格证书补办。

      (二)承接方式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直接办理省住建厅授权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事项。

      二、承接时间

      自2021年5月1日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正式承接受理上述事项。

      三、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第一次修正,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

      (四)《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建〔2007〕142号)

      (五)《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豫建建〔2007〕145号)

      (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

      (八)《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

      (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1月28日建设部令第166号)

      (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十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12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办〔2021〕105号)

      四、申请条件和方式

      (一)申请条件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可通过聘用单位在郑州政务服务网提出注册申请。聘用单位注册地须在郑州市行政区域(不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方式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全流程网上办理上述2类事项。个人申报资料,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河南省—郑州市—部门—市城建局—事项清单—业务办理项名称,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按照材料清单逐一填报,需要填写的表格和样表可在办事指南中下载。

      五、办理程序

      与省住建厅目前的办理程序保持一致,即:按照“受理、审核、决定”的程序办理。

      (一)受理

      工作人员线上查看申报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审核

      受理申报材料后,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审查。审核标准与省住建厅目前审核要求保持一致。

      (三)决定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根据各事项审查意见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信息或不予许可决定信息,生成对应电子证照。

      六、办理时限

      与省住建厅目前的办理时限保持一致。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均为8个工作日,变更注册4个工作日,延续注册6个工作日,注销注册2个工作日,证书补办当日办结。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首次申请认定、资格延期认定均为8个工作日,资格证书变更、资格证书注销、资格证书补办均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办事指南查询。有关各子项的详细申报及办理情况等请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河南省—郑州市—部门—市城建局—事项清单—业务办理项名称—办事指南查询。

      2、个人电子证照下载路径请登录政务服务网查看办事指南。

      3、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6252、68976903

      4、河南政务服务网客服电话0371-96500(个人账号等问题)

      5、技术支持QQ群:868827146(以上释疑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咨询该QQ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