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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3-11-18 13:36:51

  •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3〕25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延续或换领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办理。

      二、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满足《通知》要求延续条件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暂不满足延续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续或换领的不予受理。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办法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后按规定执行。

      四、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满后,企业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五、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换领申请收取书面材料。

      延续申请材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表》

      换领申请材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

      提交申请时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地点: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97号310室(建筑业企业),市淇滨区海棠巷61号(监理企业)。

      联系电话:0392—3386053(建筑业企业),0392—3322252(监理企业)。

      附件: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