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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阳市关于建筑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3-12-23 15:54:41

  •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3〕25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建筑业和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负责办理我市权限内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事宜,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办理相关业务。为了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延期手续,注册地为各县(区)的企业将延期资料交于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二、持有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任一或组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可提出延续申请。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应全部满足相应类别一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应全部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三、资质证书中含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决定取消的三级、丙级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企业可先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延续办法待上级主管部门明确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3)255号)文件第五条,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企业,需在2023年12月31日后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须在届满前申请资质延续,暂不满足延续条件的可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续或换领的,我局不予受理。企业需提供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办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372-5389217

      受理地址:安阳市市民之家西二厅综合服务窗口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