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竺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撤销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河南竺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
近期,本机关在对你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与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八条等规定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等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取得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因本机关依据你单位电子证书载明的登记地址、联系电话,采取电子推送、书面邮寄等多种方式送达《撤销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均未能成功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有权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陈述、申辩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请登录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企业账号,自行下载《撤销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和提交陈述、申辩材料)。
省厅联系电话:0371-66069890,0371-66069892
平台联系电话:0371-55673016
联系邮箱:hnzjza@163.com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