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0〕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对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合格人员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1、附件2)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63318969。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考后需补充资格核查人员采取网上核查的办法。
1.补充核查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本人学历信息);
(4)学位证书原件(仅2020年以后首次报考的一级建筑师提供);
(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年限证明原件;
(6)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请补充核查的人员(附件3、附件4),将需要核查的材料原件分别扫描成清晰图片,保存为JPG格式(5M≤图片大小≤10M)。将应报的全部材料文件压缩后,于2021年8月24日18点前发至邮箱(henanjs@qq.com)。邮件主题,一级建筑师填写“一级建筑师考试核查”,二级建筑师填写“二级建筑师考试核查”,文件名填写“附件或附件4里对应的序号+姓名+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3.不在补充核查名单(见附件3、附件4)里的人员,请勿往电子邮箱内报材料。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务必在次年该项考试报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核查期间联系电话:0371-63318969。
附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