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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9年度安阳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9-10-9 15:27:03

  •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职改办〔2019〕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属高校:
     
      根据河南省和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在安阳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央驻安单位以及在安阳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均可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参加我市职称评审。我市不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专业,由市职改办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自行出具委托评审函,进行委托评审。
     
      二、严格按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会计系列从2019年起不再实行评聘分开政策。为区分事业单位人员性质,在单位人员管理中创建申报人员帐号时必须在人员性质选项中选取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或其它。符合绿色通道的人员,创建申报人员帐号时需在是否绿色通道选项中注明。
     
      三、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四、加强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建设
     
      按照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
     
      (一)网上在线申报。今年全省所有评审、初聘、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联系所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上传材料完善信息并通过审核;
     
      2.通过审核后登陆管理平台,在本单位人员角色管理界面创建2名单位管理人员,并对其设置角色(设置1名经办人、1名负责人)和审查权限后,分别审查申报人员信息。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4.申报人登录后,要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职称证书和聘书、不需要职称证书申报的系列可以选择无;完善学习经历,需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完善培训经历,需上传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完善工作经历,需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进入申报职称,选择评审类型、申报系列、申报级别、申报专业,评委会省辖市选择评委会所在地市,认真选择拟报评委会,选择城乡、身份和工作岗位、单位类型等信息,点击进入申报、确认保存。填写工作业绩,上传业绩材料,全部按照要求填写完后,确认上报。申报人可登录申报系统,点击信息查询可查看申请状态、面试通知及评审状态等信息。
     
      (二)网上审核。职称申报资格审核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1.职称评审委员会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包括职称申报、各级审核和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审核时间。请务必按评委会安排的时间完成申报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除自主评审单位外,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年限破格申报、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委托评审以及业务考试免试等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终审(其中,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由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终审)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4.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三)实行无纸化评审。市属评委会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市属高校需不需要纸质材料自定,省属评委会需不需纸质材料请与评委会承办部门联系。
     
      (四)试行电子证书。从2019年起,我省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完善职称评审事中事后备案制度
     
      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职称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资格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
     
      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开会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对一些具体情况的讨论意见、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和《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2018〕95号)文件要求,抓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制定职称推荐办法,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一律不得上传。严格按照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不得超计划申报。享受教龄倾斜政策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教龄证明,并经教育部门核准盖章;享受其他倾斜政策的,须提供由省人社厅职称处审核批准的绿色通道备案表。正高级教师推荐数量由省统一分配,不按备案的评审计划推荐,全市统一择优推荐。坚持以德为先,切实把师德高尚、教学技艺精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出来。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20%。
     
      七、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健全职称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除自主评审单位外,确保12月30日前完成评审任务。确有特殊情况需逾期评审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委会承办单位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为职称评审实现无纸化评审提供经费,用于添置计算机、平板电脑、投影、摄像机等必要设备,保证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八、其他有关问题及说明
     
      (一)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二)关于业绩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问题。根据国家“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业绩突出、符合相应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年限破格申报职称、越级申报职称,或者无职称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上述人员应按照相应系列的破格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其中对无职称直接申报人员主要考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三)职业资格答辩考核问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取得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应按照考核认定的程序,参加相关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面试答辩,注重考核其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申报人从河南职称网下载、填写《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登记表》,扫描上传职称工作信息平台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按文件要求参加面试答辩。
     
      (四)关于职业高中教师申报职称问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将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为做好制度衔接工作,今年职业高中教师仍按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从2020年起,职业高中教师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高一级职称。
     
      (五)关于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调整问题。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需要,医药管理、知识产权专业调整到河南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督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电力、化工专业调整到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建筑防护专业,暂由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评。上述专业的评审条件暂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2号)。组建河南省工程系列机械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工程系列电气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1.2019年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安排表.doc
     
      2.2019年度安阳市职称申报评审安排表.doc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
     
      4.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doc
     
      2019年10月8日